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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44名幼儿在医院接受治疗。大翻斗运煤货车为陕西咸阳号牌车辆,但是据网友爆料这辆车可能为套牌车。
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0人死亡,44名幼儿在医院接受治疗。
大翻斗运煤货车为陕西咸阳号牌车辆,但是据网友爆料这辆车可能为套牌车。
事发
发生事故的校车严重超载
据甘肃省政府消息,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陕D-72231的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榆林子镇幼儿园接送校车迎面相撞,校车司机与4名幼儿当场死亡,多名幼儿重伤。
11时50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人员上升至19人。其他受伤人员正在接受救治。
据介绍,发生事故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
目前,受伤人数和事故原因等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因
出事校车系雾天逆向行驶
据报道,出事校车为金杯面包车,事发时为逆向行驶。
而事发时榆林子镇有雾,西街道班门口路段路况能见度较低。
查证
翻斗运煤货车可能是套牌车
大翻斗运煤货车为陕西咸阳号牌车辆,但是据网友爆料这辆车可能为套牌车。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咸阳市交警支队违章查询网站上查询发现,这辆牌号为陕D—72231的车有一条违章记录,违章时间为11月9日下午14时25分,违章地点在昆明路西段,违章记录显示这辆车的车型为“小型汽车”。这显然与媒体报道中的“大翻斗运煤货车”不符。
另据报道,肇事大翻斗运煤货车司机目前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善后
中央工作组已赶赴事故现场
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发生后,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教育部组成的工作组16日已赶赴现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指导地方做好伤员救治、善后处置和事故查处等有关工作。
措施
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
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排查
据新华社电 针对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教育部当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的排查
通知要求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通知规定: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通知还要求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提醒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标准
首部小学生校车安全国标要求:
校车须装“汽车黑匣子”
我国首部《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旨在提高小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性。
专用小学生校车是设计和制造上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且应有统一标牌。为确保小学生的安全,专用校车标准要求每个小学生座位必须安装安全带。
标准还要求每辆校车上至少应安装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
专用小学生校车还必须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该装置俗称“汽车黑匣子”,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以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
思考
超载校车何时终了
悲剧,再次上演。那一声沉闷的碰撞,夺去了这么多孩子的生命。在此,我们唯愿逝者安息,祝伤者早一些脱离生命危险,早一日康复,重返快乐的校园……
又是面包车改装的校车,又是难以想象的超载,目睹相似的悲剧,让人感到无力。这些事故一再证明,去年我国首个专用校车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没有遏制校车悲剧的上演。
此类案例有一个共同特点是违规超载。“超载”似乎已经成为私立幼儿园的行业潜规则,为了节省成本,幼儿园常常仅用一辆中巴车尽可能地多装学生。今年6月浙江宁波民警曾查获一辆当地某幼儿园的校车,该车额定载客人数为19人,实际拉了75人,其中72名为学龄前儿童;去年12月湖南衡南农用车非法搭载学生,造成14死6伤;2006年11月黑龙江双城市一辆满载小学生的非法校车坠桥翻车,造成8人不幸身亡、39人受伤……
而另据公安部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平均在10万以上,伤残达50万。2008年,12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车内死亡人数占所有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6%。
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只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今年4月,深圳共对全市3540余辆校车进行了全面检查登记,结果显示,不合格的校车接近总数的三分之一。深圳市尚且如此,在全国,在许许多多像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这样的地方,那些还在用面包车甚至是三轮车代替校车的乡村,校车不合格的比率又有多少?
更何况,仅有单纯的安全校车,并不等于广义上的校车安全。避繁就简地说,一个完整的校车安全系统,起码应该包括生产、运营、管理与监督等环节。而实际情况却是,在2000年左右,教育部曾就是否建立校车制度进行过调研,结论是,在中国不适合建立校车制度。主要理由是教育部在校车问题上没有实际的管辖权力,很难协调相关各部门。
没有严格而规范的校车制度,必然导致财政保障的乏力,校车管理的混乱,校车安全系统更是无从谈起。美国有专门的《校车法》,规范各部门、各利益主体在校车运营中所履行的职责。每一次校车事故后,舆论都在呼唤中国的《校车法》。唯有将校车安全上升到法律层面,校车制度的建立才会走进现实。再比如在日本,人们几乎听不到校车事故,究其原因,一些细节性的设计尤为重要:日本校车大多放着音乐,很远都能听见,还有,校车驾驶员很少有年轻人和老人,大多是经验丰富的中壮年。泰国规定,尽可能让女司机驾车,因为女司机比男司机更细心。此外,泰国的校车都有安全灯,在交通拥挤的区域会一直闪黄灯,此时其他车大多会自觉地“避让三分”。
全社会只要拥有一颗真切关爱孩子的热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由政府积极牵头,不断创新校车运营模式,发展规范、安全的校车,相信校车乱象会彻底肃清,每一个孩子也会平平安安、开开心心地踏上他们的上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