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新闻 >> |
全国幼儿园安全教育实践经验交流会
暨教育部校园安全总课题组幼儿园长高级培训班
总课题组第5号文件
各公办、民办幼儿园:
幼儿是社会成员中最脆弱、最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因此幼儿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虽然大多数幼儿园都很重视幼儿的安全问题,但目前幼儿的安全教育实效差强人意。2006年一项调查显示,76.6%的幼儿有过在游戏中摔伤或碰伤的经历;66.8%的幼儿有过从床上摔下的经历;25.8%的幼儿有过从楼梯上摔落的经历。2010年我国幼儿园连续发生恶性安全事件,幼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2011年各地幼儿园已经发生了15起伤害事故,校车管理不当、食品中毒、交通等已成为剥夺幼儿生命的杀手,因此安全教育责任重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强化和规范幼儿园安全管理行为,构建幼儿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为科研单位提供交流学习和展示的机会,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总课题组决定在北京召开“全国幼儿园安全教育实践经验交流会暨教育部校园安全总课题组幼儿园长高级培训班”。有关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总课题组
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
二、协办单位: 《平安校园》杂志社 北京中基文清教育咨询中心
三、支持单位:教育部校安办、中国教育报、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网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 恒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龙子心”校园安全公益活动部
四、会议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10日——13日(10日报到) 地点:北京
五、大会拟邀请参会的领导及指导委员会成员:
李天顺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
张 文 原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校园安全教育研究》总课题组长
王大泉 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
马雷军 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教育法学博士
李文辉 《校园安全教育研究》总课题副组长
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负责人
严 萍 “龙子心”校园安全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全国校园安全》总课题组秘书长
朱 敏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园长
戴晓萱 东城区东四五条幼儿园园长
刘 洪 全国知名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南京大学中国经济法研究所研究员,南京市白下区幼儿园所有园所的全年法律顾问
六、研讨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现代安全管理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一支“懂安全、精管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扎实推进幼儿园安全管理向常规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
七、培训内容:
1、 幼儿园安全教育政策与法规
2、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与有效应对
3、 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策略
4、 幼儿园如何开展安全课题研究
5、 幼儿教师对幼儿的安全保护义务与法律责任
6、 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预案
八、参加对象:
各省(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
教育部《校园安全教育研究》总课题组科研基地负责人
九、会议特色: 一线圆长分享自身成功经验,与学员们互动交流经验
安全教育研究专家、学者联手,开展系列热点专题讲座
总课题组牵头,学员与授课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十、会议相关事项
1、现场采访:本次会议由协办单位《平安校园》杂志进行全程报道,并委派记者现场采访部分参会代表,在幼儿园安全教育领域中有研究成果、典型经验、提出合理意见等代表如想接受采访可提前10日告知会务组,会务组将进一步安排采访时间、内容等事宜,采访过程将在《平安校园》杂志、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平安校园网进行宣传报道,此次采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论文、案例征集: 总课题组将诚邀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和各位代表一起研究探讨,并现场答疑解难。论文及案例要求一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与12月5日之前会前提交会务组,发送到邮箱:xxaqktz@163.com 优秀论文免费推荐到《平安校园》发表。
4、大会发言:介绍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请提前致电会务组,由大会组委会筛选后择优安排,同等情况已报名先后为准。
十一、会议费用
会务费: 980元(包括:会议费、资料费、场地费、)。会议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总课题组重点科研单位免1人参加
十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10 83834992 (传真) Email: xxaqktz@163.com
网址:www.qgxxaqjy.com 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
http://school.peoplepaxy.com/ 平安校园网
为便于会务安排,请与会者于11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会务组。
教育部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全国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及处理问题研究》 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
2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