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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下午,市民陈某某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花林村路段行驶。不料,一名5岁的孩子突然从道旁冲了出来,由于车速较快,陈某某强行刹车已来不及,摩托车碰到了孩子,造成孩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从调取的现场视频监控中发现,孩子在过马路时,身边并没有监护人,过马路时只看了一边便冲了出去,根本没有注意旁边的车辆。经民警认定,驾驶人陈某某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而5岁幼童过马路时也无监护人带领,故双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文章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