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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3岁的少年驾驶“巴歌出行”共享汽车上路,车上还载有同学,好在没驶出多远就遇到夜查交警。少年称,他用妈妈的身份信息注册了“巴歌出行”账号,得以能顺利开启共享汽车。
6月29日夜,威海交警一大队例行夜查。21时许,在城区宫松岭路与古寨东路交叉口处,一组交警拦下一辆缓缓驶来的“巴歌出行”共享汽车。当司机摇下车窗,交警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管是脸型还是体型,都像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车内还有一名乘客,同样是一个男孩。
见到交警查车,这司机坦言自己只有13岁,没驾驶证,另一个男孩是他的同学,他们从古寨东路开启了一辆共享汽车,准备驾车回家。
交警让男孩打电话给家人,不多时,男孩的妈妈赶到了现场。对儿子驾车上路,这位妈妈也很吃惊,得知儿子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她也对民警连连称谢。
在母子俩的交谈中,交警得知,男孩是冒用妈妈的身份信息,用自己的手机注册了“巴歌出行”共享汽车账户。
民警对他们批评教育后,让妈妈把两个孩子领了回去,车被依法暂扣。截至记者发稿,“巴歌出行”尚未到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要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由于这位“司机”不满14周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予行政处罚,只能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但少年无证驾车上路的隐患显而易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罪,虽然他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他的监护人还是要承担民事责任。”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