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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海南省教育厅决定于5月22日至26日,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车安全、预防学生溺水、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等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省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工作不扎实、存在问题较多的部分市县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到的市县还将随机抽取其辖区范围内的2所中学、2所小学、2所幼儿园作为检查对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对学生家长访谈等方式进行。
检查内容与重点包括,校车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和《海南省校车服务方案》等情况、学校安全教育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驾驶员管理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等情况。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情况、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防治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情况,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