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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富顺县教育局获悉,进入3月以来,富顺县教育局结合民办学校(幼儿园、机构)年审工作,分两个检查组开展了民办机构安全大检查,并联合富顺县交警大队各中队对校车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民办学校(幼儿园、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制度预案完备情况、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禁烟标识等,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
交警重点检查了校车车况、相关资料及记录,对排查出的灭火器失效、资料未更新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过程中发现两所幼儿园存在使用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手续的校车接送幼儿、一所幼儿园存在代收车费的情况,检查组人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三所幼儿园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教育幼儿家长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幼儿园也不得租赁非校车车辆接送幼儿。四川新闻网自贡3月21日讯(谢波 记者 徐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