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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国校园生命保护教育系列高级研修班通知.成都、济南、厦门、深圳.doc(点击下载)
各教育局安全处室、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责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生的活动领域越来越宽,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他们的自身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从事各种活动:如出行、集会、旅游、参加体育锻炼等,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青少年应付各种异常情况的能力是极其有限的。所以,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保护教育是非常必要的,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生命保护教育是公众教育,是未来教育。
为了贯彻教育部2016年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教学能力展示活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研究制订加强高校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中小学校安全防控及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依法整治、强化校园反恐防范工作”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2016年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科研水平,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学校生命保护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组将于2016年10月、11月分别在济南、成都、厦门、深圳等地召开2016年全国学校生命保护教育高级研修班,此次研修将邀请生命保护教育研究专家、校园安全管理专家、一线校园安全管理者参加。
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学校生命保护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组
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
二、支持单位 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
三、拟邀请参会的领导与专家
张 文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全国校园安全教育研究》总课题顾问
马雷军 教育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教育法学博士
张 露 全国安教办教育督导、河南省安教办主任、河南省学生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会长。
郭 伟 沈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李文辉 学校生命保护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组长、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主任
张华东 大连蓝天创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学校“生命桥”免费修建工程负责人
崔祥烈 张家口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科科长、学校生命保护教育总课组核心专家
龚勤勇 浙江省义乌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四、参会对象
教育局相关局长、安全处(科)长、学校安全校长、园长主任
各级安全教育研究者、生命教育研究负责人
五、培训主要内容
1、教育行政部门安全工作人员、校长、园长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围绕学校各类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措施;
3、安全事故责任界定与赔偿;创新的安全教育工作方法与成果分享;
4、校园安全生存智慧课堂的开发和实践应用;
5、校园防爆、防恐工作研究方法和防爆、防恐演练经验分享;
6、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三五”科研规划课题《学校生命保护教育行动研究》总课题申报说明会;
7、生命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方案。
六、证书:由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网培训中心颁发“全国学校生命保护教育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七、会议时间、地点
第一期时间:2016年10月15日—19日(14日报到) 地点:成都
第二期时间:2016年10月22日—26日(21日报到) 地点:济南
第三期时间:2016年11月21日—25日(20日报到) 地点:厦门
第四期时间:2016年12月21日—25日(20日报到) 地点:深圳
八、费用说明
会务费:880元(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总课题组实验区免费两人参加,总课题组示范基地、重点科研基地免费1人参加。报名后3日内将会务费汇至指定账户,以便组委会提前安排与会老师的参会资料、座次、食宿。
特别提示:
1、参加成都学习时(2016年10月15日—19日),会务组将免费组织学员到成都市沙湾路小学参观生命安全体验馆等活动。
2、参加济南学习时(2016年10月22日—26日),会务组将免费组织学员到中国教育装备展之平安校园展览馆参观考察。
3、参加厦门学习时(2016年11月21日—25日),会务组将免费组织学员到厦门学校参观考察。
4、参加深圳学习时(2016年12月 21日—25日)会务组将免费组织学员到香港、澳门学校考察,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全部免费,于26日珠海返程,需携带港澳通行证)。
九、报名事项
1. 参会学员务必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1》)返回至会务组(可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报名)。额满为止,以“报名回执”为准。
2. 此次会议期间交通紧张,建议参会教师及时自行预订返程车(机)票。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83834992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信箱:nyltlihai@126.com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
学校生命保护教育行动研究
总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