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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校车应按规定配备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进行实时监管。为落实好条例政策,目前东城已对辖区内307台校车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和摄像头监控车辆安全行驶情况 。如出现超载超速现象,GPS将会发出警报。
同时教育部门也已建立重点车辆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进行统一监管。
东城教办学校安全相关负责人 苏穗强:“目前来说教育局有整套的监控系统,只要我们的车辆一有违规现象,教育局那个视频监控系统就会报警,指示出哪一个镇街、哪一条车,甚至号码,在哪个地方违规,它都有显示。”
在日常监管中,一旦发现校车超载的,交警部门将按《条例》规定对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处500元罚款;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东城交警 姚雅芬:“开展一个校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校车超速、超员、超载、不按路线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