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新闻 >> |
中国网11月13日(记者 闫景臻)近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拟针对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意见》规定,长效机制覆盖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主要包括,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构建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落实校舍安全的责任,规范校舍安全建设和管理,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安全达标。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意见》的出台是对我国中小学校舍安全的长期性制度保障,其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校安工程只是阶段性解决了重点问题。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特别是实施校安工程,校舍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显著提高。但校安工程只是解决了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还有部分校舍未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未纳入校安工程三年改造规划,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校舍建设达到重点设防类标准,而我国中小学校规模庞大、基础薄弱,一些建设时间较早、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校舍仍在使用,出台完善的制度予以保障刻不容缓。三是近年来,我国地质和自然灾害频发,灾损不断。每年都有部分校舍因灾受损或达到使用年限,需要进行抗震鉴定;新建和加固改造后的校舍也需要加强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因此,校安工程虽然结束了,校舍安全工作永远不会结束,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009年4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向全社会郑重宣布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记者了解到,2009-2012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改善非常明显,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明显提升,成效显著。一是基本摸清校舍安全“家底”。全国共排查鉴定学校37.5万所,单体建筑物217万栋,校舍面积14.5亿平方米,第一次全面摸清了中小学校舍场址分布、建筑质量和安全状况,对哪些校舍存在安全隐患,存在什么样的隐患,都做到了心中有数。二是加固改造质量可靠。竣工学校14万所,校舍面积3.5亿平方米,全国近四分之一校舍旧貌换新颜。2012年以来,校安工程校舍连续经受住了新疆和田“8.12”地震、云南昭通“9.7”地震及四川芦山“4.20”地震等32次5级以上地震的严峻考验,无一栋因灾倒塌和致人伤亡,有效保证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不少学校还发挥了应急避难的作用,成为居民临时安置点和救灾物资储备所。三是提高了校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成了全国联网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实现了对校舍安全的动态监控和信息化管理。
《意见》的出台将为持续提高中小学防灾减灾能力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